咸宁市强化制度改革,加速释放绿色红利
一是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将排污权交易作为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的企业进行环评审批的必要条件,为42个项目出具了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的说明,并组织企业到省排污权交易市场完成了34个项目的排污权交易,交易化学需氧量27.972吨、氨氮2.49844吨、二氧化硫35.4766吨、氮氧化物74.191吨,排污权交易费达945200.81元。二是建立“三线一单”环境管控体系。《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方案》通过国家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审核,《咸宁市生态功能区划》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持续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行动,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国家自然保护区评估中评定等级为优秀。1-6月,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148个,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16个、报告表132个,涉及总投资金额185.6亿元。三是推进环境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在信用评价方面,实施《咸宁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为全市62家重点排污单位建立环境信用档案,完成25家企业环保信用评级;在信用信息共享方面,将相关信息接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累计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息244条;在联合奖惩方面,建议市工商局取消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湖北华亿通橡胶有限公司、存在环境问题的通山九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作为“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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